致歉信
本人刘浩,身份证号(371522********9656)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我承诺停止侵害,以后严格守法,绝不再犯。我真诚希望每个人能从我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再次为我的不当行为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致歉!
致歉人:刘浩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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