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林波(51060319******1536)因为法律意识不强,2025年下半年用猎犬去抓野兔,做了违法的事情,现在真心地道歉。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心里非常后悔和自责。
经过这次教训,我已经认真学习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接受处罚,尽力弥补损失。以后绝对不会再做这事,也会告诉他人爱护动物、保护自然。希望大家能原谅我的过错,以我为戒,不要做违法的事。
致歉人:林波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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