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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路长对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09-18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肖路长(公民身份号码512921********1519),因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特此致歉!

致歉人:肖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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