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田儒让,女,身份证号码:522727********4841,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妨害药品管理及销售假药的行为。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妨害药品管理、销售假药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自愿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已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8320元。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遵规守纪,决不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特此致歉!
致歉人:田儒让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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