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本人许永一(公民身份号码:310114********0057),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深感懊悔。现已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后果,依法承担公开道歉等相应法律责任。我会吸取本次教训,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决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也以此警示他人,重视个人信息相关法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特此致歉!
致歉人:许永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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