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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林、孙雪梅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10-29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我们是孟祥林(公民身份证号码:210103********1211)、孙雪梅(公民身份证号码:210102********0642)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特此致歉!

  致歉人:孟祥林、孙雪梅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