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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阁对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6-10-29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廖春阁(411121********6029),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公民的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特向社会公众致歉,并保证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决不再犯。

  特此致歉!

  致歉人:廖春阁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