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好小板凳,普法故事开始啦~
朱哥心中有个发财梦,为了这个梦想他开了公司,但不久就倒闭了。转身投入淘宝店,也没人关顾生意惨淡。心灰意冷的他偶然间在淘宝商家群里发现了商机,开始做起了帮商家刷单的生意,这天,朱哥在群里找到了淘宝商家丽丽......
两人谈妥后,丽丽立刻转帐给朱哥,朱哥找到了认识的刷单手小胡,让他找刷客去丽丽店里下单,自己从中赚取中介费。
小胡接到朱哥的单后,到刷单群里发布了消息,很快就有人接单。刷客按照丽丽指定的物品下单后,丽丽便会发空件给他们,刷客确认收货好评便可得佣金。
三人愉快地合作了半年,但在2017年年底,丽丽转了一百多万让朱哥刷单,朱哥私自扣除了二十万后分两次转给小胡,并让小胡先垫付部分钱。
后来小胡再打电话找朱哥的时候,已经打不通了。
无奈之下为了要回垫付的钱,小胡让刷客们到丽丽店铺点击退货并投诉店铺,大量的退货导致丽丽店铺资金被冻结。
小胡找到了丽丽的联系方式,便打电话过去向她讨钱。
等等...资金周转困难?手机联系不上?
丽丽和小胡赶紧到公安局报警,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将朱哥抓获归案。
你以为案子到这里就结束皆大欢喜了?
too young too naive
小胡原本只是想报警找到朱哥
挽回自己的损失
但他没想到这让他自己也进了看守所
原来小胡也和朱哥一样
涉嫌非法经营罪!
小胡感觉很冤枉
自己不就刷个单怎么就犯法了呢
别急,先了解一下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检察院经审查查明,朱哥、小胡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进行虚假交易,虚假交易的虚假数据信息在信息网络中散布,非法提升有关淘宝商铺的销量和信誉,误导和欺骗淘宝买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朱哥、小胡提起公诉。经核算,朱哥和小胡涉嫌非法经营额均达2千万以上。
检察官提醒
现在网络上刷单兼职铺天盖地,很多人都是抱着兼职赚点钱的心态去当刷客,却没意识到这是犯法的,为了小利而欺骗了其他将销量、好评作为购物参考的消费者,坑人又害己,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处罚。看了本期的普法故事后,大伙可得长点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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