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1月,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一案中,24人因涉嫌违法被检察机关立案。其中,司法行政、监狱系统11人,看守所系统3人,法院系统1人,律师2人,社会人员7人。
2005年3月24日,张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2007年2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张海不服提出上诉。其女朋友黄鹭及秘书康杰四处活动,先后找到佛山市看守所副所长罗建能、民警陈松柳等疏通关系。黄鹭还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时任狱政处处长郭子川行贿,请求在调监、减刑等方面对张海予以关照,并委托他人贿赂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2010年9月,武江监狱根据张海在佛山市看守所获得的另一份假立功材料为其提请减刑,韶关市中级法院裁定减刑2年。张海在武江监狱服刑期间,指使他人为其虚假申报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7月,武江监狱据此为张海申报重大立功。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截至2014年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涉嫌受贿,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狱政管理处处长郭子川,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广东省韶关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原副庭长丁飞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广东省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建能,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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