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既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宗旨意识,确立群众观念,增强法律监督的人民性。我院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查摆和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干警深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在检察工作开展中,坚持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确保执法为民观念入脑入心。依托“阳光团队”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基层行、爱心帮扶基层行、社会公益基层行等系列实践活动,培养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强化公正意识,确立使命观念,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始终把立检为公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和提升公信力的基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牢固树立以公正为核心的执法办案理念,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重大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展示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的关切;综合运用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等多种手段,构建多元化民事监督格局;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热情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和公信力。
强化廉洁意识,确立自律理念,增强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预防和警示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管理和教育,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将廉政教育纳入干警培训计划,设置廉政课堂,培养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理念。始终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禁令,把铁的纪律铭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对群众举报、上级批转、媒体曝光的有关违法办案、作风不正、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人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确保检察官清正和检察院清廉。
强化责任意识,确立监督观念,增强检察工作效能。进一步健全以岗位目标考核为重点的检察机关目标考评管理体系,加大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积极推进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公开促执法规范,以执法规范促执法公正,让能公开的执法行为和环节全部公开,用刚性的制度和公开的程序监督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落实“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畅通监督检察机关工作渠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 兰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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