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5月24日电(通讯员 杨海涛)5月23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接到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电话,电话里说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个人财物保管返还已经落实到人,并指出该所就犯罪嫌疑人财物扣押、保管、返还已形成规章,确保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事情还得从5月19日上午说起,那日该院驻所检察官沈健在监区日常巡查,通过与在押人员李某进行谈话,得知其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在刑拘前,个人随身携带现金、银行卡、手机等财物被长乐西路派出所扣押,办案机关没有给他扣押清单,目前他的个人财物不知如何处理。
检察官沈健巡查结束后,立即与办案派出所联系,经询问,办案民警因工作失误忘记把扣押单交给李某。沈健对该派出所的执法不规范行为提出了口头纠正,并强调工作要注重细节,不能因为工作疏忽而损害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益。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始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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