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某天,朱女士骑着加装了遮阳篷的摩托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由于遮阳篷遮挡,她的视线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在经过一个直线路段时,未能及时发现正在马路边缓慢行走的老人林某,将其撞倒。林某倒地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朱女士懊悔不已。经鉴定,林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并发感染性休克至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朱女士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朱女士积极主动与被害人林某家属沟通,并取得其家属谅解。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对朱女士提起公诉,2024年4月30日永泰县法院判处朱女士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点睛:
检察官提醒,私自对摩托车进行加装遮阳篷等非法改装是严重错误且危险的行为,这些加装的部件不仅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能,还会遮挡驾驶者的视线,使驾驶人无法准确判断道路情况和周边的交通参与者,大大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讯员 王子航)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