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灯光闪烁、人群喧嚣的溜冰场,本应是充满欢乐与活力的场所,却在瞬间变成了血腥与暴力的可怕之地。郭某某带着他的女朋友来到溜冰场,然而,他的一个冲动之举,却如同导火索一般,引发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他竟然向别的女孩子索要微信号,后被这名女孩子断然拒绝,看到这一幕的女朋友愤然离去。而接下来,男子的一系列错误判断和疯狂行为,让这个原本热闹的溜冰场陷入了深深的恐慌之中......
经查,2024年6月23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邀朋友陈某某到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音速”溜冰场溜冰。其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搭讪素不相识的被害人唐某某并索要微信号遭到拒绝。后陈某某与被害人唐某某聊天并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同日22时许,陈某某结束溜冰回家,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怀疑陈某某生气回家系被害人唐某某言语所致,便心生不满。当被害人唐某某来到永泰县动车站广场准备骑电动车回家时,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跟随而来予以阻拦,并要求唐某某叫回陈某某,双方就此产生言语冲突。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唐某某左胸口位置连续捅刺两刀,之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唐某某的损伤属轻微伤。
2024年9月24日,永泰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永泰县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首先,在公共场合向陌生女孩子索要微信号的行为本就欠妥,当被拒绝后,应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任由情绪失控。女朋友生气离开,本应是一个反思自己行为的契机,然而他却陷入无端的猜忌,误以为女孩子说了自己坏话。这种毫无根据的臆想,让他做出了更加错误的选择—持刀威胁。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和矛盾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冲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去处理矛盾,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素养。同时也要远离暴力和违法犯罪行为,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王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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