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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长江|湖南岳阳:把江河还给鱼群,给母亲河喘息之机

时间:2024-03-03 23:38:14  作者:何慧敏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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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何慧敏)“小时候,站在江边就可以看到江豚从水中跃起。它们长得胖乎乎、圆滚滚,像小猪一样,现在很难看到了。”加上时间,当洞庭湖的风再次拂过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闵孚君的脸,儿时在江边偶遇江豚的快乐回忆浮现。如今望向平静的湖面,他的脸上唯余遗憾。

江面比以前安静了,鱼少了,这也是该院检察官曹飞近年来长江最直观的印象。“如果我们现在就把长江的鱼打完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吃什么?他们如何依靠这条江生存?”闵孚君和曹飞开始担心起这片平静,以及平静背后可能的终局。

事实上,过度捕捞的后果已经出现。近年来,长江生物种群数量急剧减少。2007年,白鱀豚宣布功能性灭绝。2019年,长江江豚现存种群数量也仅1000余只。专家研究发现,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性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势在必行。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时任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的闵孚君带领办案团队发现,谭某某等人长期在长江湘鄂交界水域白鱀豚保护区使用电拖网非法捕捞渔获物10000余斤,获利5万余元,由许某某现场收购、装车运输并销售。2021年10月至11月,该团伙再次作案,先后11次在长江湘鄂交界的临湘水域使用电拖网非法捕捞渔获物47671.6斤,非法获利27万余元,由黄某某现场收购、装车运输并销售。该团伙非法捕捞犯罪行为造成该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共计1344.8万元。

2020年10月底至2021年4月,岳阳县检察院查明,黄某某等8人在岳阳县东洞庭湖壕坝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丝网、自制电网等工具捕鱼三四十次,捕获渔获物1万余斤,非法获利10余万元。

“按照传统的打击模式,虽然追究了偷捕者的刑事责任,受侵害的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未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损状态。”闵孚君说。

吃了的鱼不会复活,损害了的生态资源如何弥补呢?君山区检察院对谭某某等1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10月20日,谭某某等10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到八个月不等,同时承担生物资源损害共计1344.8万元。

2021年11月,岳阳县检察院对黄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黄某某等8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获刑,同时连带承担国家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2022年1月13日,在岳阳县检察院、法院、渔政部门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446万尾草鱼、白鲢、鳙鱼被投入东洞庭湖。


[责任编辑: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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