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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审判

时间:2018-12-18 14:3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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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主义法制恢复重建初期,发生了中国现代历史上最重大的法律事件,即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大审判。这次审判历时近4个月,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国家和社会动乱的严重罪行进行了彻底清算。1980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发展道路上的一个引人注目的里程碑,它充分体现了以法治国的精神,坚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认真贯彻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各项原则。”这篇文章明确指出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这一历史性审判中蕴含的现代法律原则:司法独立、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等。这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党中央机关报对现代法律原则的第一次重要概括,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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