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小检大学聘用的外籍老师,但私下长期在网上发表反动文章,
污蔑、抹黑国家形象。一日张某找到小检,试图让其配合写作一篇
反动文章污蔑我国的政治制度,并在网上发表进行炒作。此时小检
应该——
配合张某发表反动文章,并参与其组织活动

严词拒绝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开展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根据刑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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