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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未检工作社会化

时间:2016-05-17 16:27:00  作者:陈进 陈廷前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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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是2016年5月11日,梦梦(化名,女,13岁)在检察官阿姨们的陪同下,来到内江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在“心语室”里,梦梦认真的摆置着沙盘,中心的小刘老师在旁默默的注视着她,揣摩着她内心深处的“摩斯密码”…… 

  她是一名遭受过性侵的女孩,不幸的遭遇让她变得沉默寡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未检科的阿姨们在办案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主动走访了内江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双方就市中区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状况进行了交流,就如何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帮扶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先选择部分个案积极实践,再根据个案实践情况形成工作机制,并适时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基地,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帮扶工作的全面开展。 

  据悉,该院未检科自2013年7月设立以来,积极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社工管理、学校等有关方面的联系与配合,促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体系建设,争取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在推动未检工作社会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12月,该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受到团市委通报表彰。2014年,该院未检科被命名为2013年度内江市“十佳青年文明号”集体,2015年被表彰为“四川省青年文明号”集体。 

  ——2013年9月,该院制定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工作人员、共青团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纳入合适成年人库。目前,已联系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规劝和开导30余人次。 

  ——2013年12月,该院会同团区委在内江市翔龙中学设立了全市首个“青少年法律维权教育基地”,并以开展“法律巡回讲堂”为载体,先后走进内江市翔龙中学、内江市第二职业中学、内江市第五中学,开展了各类法律宣讲活动。截止目前,共有6000余名学生接受教育,为学生解答法律问题21 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青少年维权服务卡》2000余份。 

  ——2015年6月,该院与团区委会签建立了《关于青年志愿者参与“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实施办法(试行)》,针对该院作出因情节较轻、符合法律规定不捕、不诉及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由团区委在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基层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在校大学生中选任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志愿者组成志愿帮扶队伍,与涉罪未成年人交心谈心、开展法律宣传、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劳动等形式进行跟踪帮教。目前,已开展跟踪帮教8人次,其中有7人已找到工作,还有1人在继续完成学业。 

  为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 该院分别于2009年、2013年成立了全国首家“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教育基地”和全省首家“预防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教育基地”。基地成立至今,已对在押青少年开展法律讲堂和心理矫正29次,受教育的青少年达1000余人(次)。目前,内江市看守所日均关押青少年的数量从70余人减少到10余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无一重新犯罪。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除对涉案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外,该院专门向中国电信内江分公司申请并开通了全市首条青少年法律维权热线电话0832-2224996,并通过广播、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布。截止目前,共收到未成年人及家长来电咨询、短信感谢100余次。并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和区财政局的联系,落实司法救助共计近10万元。 

  梦梦仍在继续着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而检察官阿姨们了解到梦梦3岁时患癫痫病至今未治愈,遭遇不幸后,身体与心理再次遭受了巨大创伤,一直用药物治疗控制病情,且后期心理治疗费用高昂,案发至今未获任何赔偿,其母亲系智障病人,需长期服药治疗,经济来源仅靠其父亲一人种地、打零工的微薄收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检察机关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已成功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我们期待并相信,通过我们长时间的共同努力,梦梦会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来面对今后的人生!(文/陈进 陈廷前)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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