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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王宏业、王长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5-06-26 14:28:51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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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沪金检民公告〔2025〕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宏业(341125******0730)、王长风(360202******5539)等人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侵害不特定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联系电话:021-51918370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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