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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南:督促整治高龄津贴多发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12-21 16:03:42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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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高龄津贴多发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国有财产流失 高龄津贴

【要旨】

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强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连南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挥检察大数据思维在保护国有财产领域的积极作用,助推高龄津贴监管安全。

【基本案情】

连南检察院将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以下简称连南县民政局)调取的资料与公安机关、疾控中心的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县域内多名已故高龄老人继续领取津贴的情况,县民政局及各乡镇政府未依法对高龄津贴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一、依托大数据赋能,发掘案件线索

主动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线索摸排、调查核实、收集固定证据。连南检察院向民政、财政部门调取领取高龄津贴人员名单,向公安部门、疾控中心调取死亡人员名单及信息,汇总数据27.4万条,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死亡时间为关键要素形成数据资源库,建立高龄津贴监管安全行政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辅助办案工具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县民政局在甘某某等249人死亡后仍向其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共55.15万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存在监管漏洞。

二、借助“智慧外脑”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升监督质效

为进一步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做好高龄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连南检察院就高龄津贴监管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三名听证员及被监督行政机关参加。经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对领取高龄津贴人员信息未能及时互通、审核把关不严是问题症结所在,应建立信息核实联系机制,共同维护高龄津贴发放制度,同意检察机关向被监督机关发出磋商函。随后,连南检察院就被监督行政机关在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提出磋商意见并当场送达。

三、强化协作配合,发挥治理效能之钥

连南检察院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磋商函8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函后,积极开展追缴工作。一是检察机关搭建沟通平台,多方共同研究制定分类追缴方案。对难以维持生活的困难群众,如低保户、特困人员等,暂缓追缴,持续关注其家庭情况,待其经济收入改善后再行追缴;对配合追缴存在困难的群众,如相关人员在外务工、经济上难以立即返还追缴等,可宽容一定期限,限期追缴;对家属态度恶劣、不愿意配合多发高龄老人津贴追缴的,采取法律途径,依法追缴。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连南瑶族自治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发放对象、标准以及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职责,规范申请、变更、终止、发放程序。8月25日,民政局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方案》,由民政局向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推送社会救助补助相关信息数据,各单位机构根据比对规则开展数据比对,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县民政局。三是圆桌会议凝聚合力,协商解决瓶颈问题。8月29日,连南检察院、民政局、财政局、农信社召开圆桌会议,讨论扣划银行卡账户余额的手续及适用相关政策问题。

四、持续跟进监督,夯实办案质效

一是持续跟进追缴情况。截至2023年9月8日已追缴163人、29.98万元,切实查堵高龄津贴监管漏洞,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二是持续跟进申报前已去世人员多发津贴追缴情况。办案人员在数据清洗过程中发现,邵某德、古某保在2012年高龄津贴开始发放时已死亡,但二人仍然持续领取津贴至2020年10月。经函询公安局,该局回函二人户籍状态正常。经函询疾病控制中心,邵某德的死亡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邵某德2017年2月25日至2020年10月多发放津贴共4500元,已追缴完成。三江镇人民政府负责高龄津贴发放人员称未找到古某保下落,因此在2020年10月暂停发放津贴。三是持续跟进误报已去世人员少发津贴情况。因长寿金名单信息不全,只有姓名和地址,没有身份证号码,民政局经过数据比对,误判断黄某英、黄某珍已死亡。经比对疾控中心死亡信息数据,未有黄某英、黄某珍死亡信息,目前二人津贴已恢复正常发放。2020年7月因为乡镇错报死亡,导致大麦山镇唐某妹,出现在多发、错发追缴名单里。经大数据比对,并核实唐某妹健在,现已补发并恢复正常发放。

五、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制定“作战图”

为增强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的组织领导力,加快构建数字检察工作大格局,实现北部片区数字检察工作“一体化”推进、“一盘棋”发展,数字检察北部联盟整合资源、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依托本数据模型,主动调取民政局、公安机关等辖区内领取高龄津贴人员情况、户籍注销信息和高龄津贴发放信息等相关数据,排查出问题线索1776条,发现三连地区多名已故高龄老人继续领取津贴的情况,相关行政机关未严格履行高龄津贴的信息审核、资格认证、审批发放等监管职责,造成了国有财产流失。现已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各县(市)民政局和24个乡镇、发出磋商函27份。另,发现的公安局存在不当注销户籍信息的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份。

【典型意义】

发放高龄津贴是一种兼具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应对老龄化、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积极方略。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高龄津贴违规发放问题,开展法律明确赋权的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有效监督,灵活运用“磋商函+跟进监督”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树立规范意识、积极履职尽责、及时排除风险,同时健全完善与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衔接,以检察监督权切实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形成合力,确保高龄津贴管理的规范化,有效防止国有财产的流失。

[责任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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