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泰县检察院受理多起未成年人的父母贩卖亲儿案件,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人身权利刑事案件暴露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两方面问题,检察机关一方面应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支持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并主动协调落实困境儿童的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准确定性,严厉打击出卖亲生子女刑事犯罪。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历来受到高度重视,此类犯罪不仅严重侵犯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而且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还存在一定比例的出卖亲生子女案件,此类案件往往以“民间送养”之名,行“出卖获利”之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7条明确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规定具有“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等情形的,应当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行为,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二是依法监督,支持提起撤销侵权人监护资格诉讼。父母基于血缘而天然获得的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其法定地位并非不可动摇,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永泰县检察院在办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依法充分履职,在对亲生亲卖案件提起公诉时,书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依法支持起诉。日前,永泰县院针对监护侵害情形,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3件,撤销3名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三是充分履职,协同发力帮扶救助被拐卖儿童。亲生亲卖案件会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巨大创伤,检察机关为保障被害儿童合法权益,可充分运用行政、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与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建立“检察救助先行、民政救助兜底”帮扶机制,构建全方位救助模式,切实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摆脱生活困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制定心理救助、医疗救助、国家司法救助、民政救助、教育保障五个配套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统一办理工作全面开展。2018年以来,已为5名被拐卖儿童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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