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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生意公司因为疫情业务量骤减还面临违约赔付情况,老板不得已辞退员工,给了赔偿金,合法吗?

时间:2020-04-26 09:56: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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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辅助文员徐延皓:你好!企业不得随意解雇员工。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法律和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大庆让胡路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学财:

  一、疫情期间企业不能辞退员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企业对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应顺延到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这是由于疫情的原因,致使企业员工被居家或者集中隔离,因为疫情原因,导致企业被迫暂时停产等,此期间不能对员工进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二、国家提倡企业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您经营公司虽然受疫情影响,短时期内可能面临赢利困难和人多活少压力,但可以在疫情过后扩展市场、动员员工工作热情来挽回不利局面,这样能够保证员工的“饭碗”,提供了工作岗位,公司也就不必支出这五名员工每人3万元以下不等的赔偿款了。

  三、对员工辞退的补偿有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疫情期间,不得辞退单位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是有规定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存在违法的情形,那么这种行为就能够被认可。因此,您辞退员工不管是否是在疫情期间,只要有合法的情形,采取了合理的处理方式,就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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