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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朋友家楼上漏水,因为隔离期间维修人员不能上门,便一直拖着不修,请问,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0-04-26 10:1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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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第二检察部主任孙学财:一、楼上漏水责任主体问题。一是虽侵害行为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且楼上住户也正值隔离期。但楼上漏水已对楼下造成实质损失,是不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律条款来主张免责的。二是区分新房还是旧房,确定责任主体,谁责任谁修理谁赔偿。如果是新楼房(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就应该是在保修期内,应当由开发商维修处理。如果是旧楼房,应当找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处理。如果是楼房建设质量本身问题,也即非楼上人为因素,应当由开发商进行修理。如果是装修公司承揽装修的质量问题,就应当由装饰公司负责修理。当然,这可能存在楼上对楼下住户承担先行维修、赔偿后,再向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偿问题。

  二、可以请求业委会、居委会帮忙。邻里之间的跑水、漏水等日常生活中的小纠纷,调解可谓是最好办法。楼上虽然正在隔离,但邻居间不要因为居家过日子的一点儿小事而产生隔阂,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一个单元楼住着,理应和谐相处。您朋友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邻居讲清情况,提出关闭水源、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如果与楼上住户协商不成,您朋友可以请居委会帮忙,使楼上住户既能配合好隔离,又能自觉关水防漏,待隔离期过后,再及时把损坏的墙面进行维修,相关赔偿事宜再通过协商或以法律手段救济。

  三、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住户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2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当然,在侵权期间,您朋友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拍照、保留维修票据等方式,为下步起诉提交证据做准备。如果双方对漏水处存在争议,可以委托房屋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将成为民事审判的关键性证据。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周国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您的邻居有修复的义务。受疫情影响,您可以先安排修复,所有合理的修复费用以及相关必要的开支,均由侵权人负担。您要妥善保存费用票据等,最终都可以通过诉讼渠道维权。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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