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李恒师:对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该主播可能已触犯法律,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1、该主播可能存在民事欺诈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疫情初期,该主播可能利用围观网民为湖北武汉捐款献爱心的感情,出于“粉丝”对其的信任,采取挂出链接,诱导网民“捐款”、“刷单”等手段敛财,应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总则》及《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受欺诈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该主播不仅应返还骗刷的“礼物”,还应赔偿您和其他网友损失。
2、该主播及所在的直播平台应承担行政责任。该主播作为捐赠人,还负有转移捐赠财产权利给受益人或者慈善组织的责任。虽然《慈善法》第41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但从本质上讲,慈善捐赠属于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网络直播捐赠者而言,其撤销赠与的权利在作出公开承诺时即已丧失。《慈善法》第41条规定了不可撤销赠与的几种情形,其中即包括“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因此,除非该主播公开承诺捐赠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否则应向受赠人交付捐赠财产。对此,《慈善法》第99条规定,慈善组织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直至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如果该主播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而从事公开募捐行为,则触犯了慈善法第26条、第101条的规定,民政部门有权进行警告并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责令其将违法募集的财产退还捐赠人。同时,该主播及所在的直播平台,也要遵守《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依法予以处罚”。1月26日,《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要为慈善组织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做好服务和社会监督。
3、主播因“诈捐”行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6条、慈善法第107条的规定,如果网红主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山西朔州检察官魏经宇:主播应当承担责任,首先是道义上的责任,基于对其的信任,您捐款救灾抗疫,这里面主因是您认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疫情发生后,全国一盘棋,当人人尽力,所以主动伸出援手,还有一个因素是您基于对这个主播的信任。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捐赠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频繁,各种“筹”在网络上很是流行。对于捐赠,国外的作法一般是这样:一、所有慈善组织的管理费占善款的比例必须公布;二、政府负责将各组织比例的排名列表公布;三、捐赠者可以根据这个排名,自行决定对于慈善组织的选择。这是确定捐助意向时候考虑的首要问题。
组织者在获得捐赠之后呢?按照国际惯例,每一笔捐赠善款都应有去向明细,每一项所用善款也应该公开,这样才知道捐赠善款都花到哪里了,捐赠善款有没有被腐败,这是捐赠人都关心的,没有公开人们就有理由质疑。毕竟每一笔善款都是捐赠人一份爱心,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亵渎。对款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原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的解读,所有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应对捐赠者负责,应把善款去向向捐赠者、向社会公开,以做到公开透明。
您捐赠后,一直未见该组织公开受捐款项和用途,其做法是不对的。您可以要求其公开,也可以要求主播联系组织者,让组织者给捐赠者以明示获捐数额、款项用途、具体去向等明细,这都是他们应该做的。如果您发现是诈捐,以捐赠救助为名敛财诈骗,数额较大,则组织者、实施者构成刑事犯罪,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诈捐,看主播在其中是否明知,如明知应以共犯论。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