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实现方式 各级预防部门以“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论断为指导,更新理念,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推出了上海东方航空“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吉林服务大项目建设、黑龙江非公领域预防、河南容积率预防调查等特色亮点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实现方式,取得了一批好的经验。 |
·探索开展"五进"活动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新方式 全国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执法办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开展“五进”活动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新方式,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很多地方创造出了具有地区特色、符合发展实际的经验做法。 |
·对重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 对重点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是我们深入落实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论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实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大举措,目的是防控项目的职务犯罪风险,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职务犯罪,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
·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促进了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84608次,涉及被查询单位2022004家,个人2811681人。其中,预防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就受理查询11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439家,被查询个人298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查询主体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加快推进预防立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预防立法,实现预防工作法治化是落实中央法治反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方式。预防厅一直把预防立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积极研究,重点推动有立法权的省份和城市开展预防立法,为预防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各省份尤其是省级院在扎实开展预防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预防工作,争取把其纳入法治化轨道。 |
·积极推动社会化预防机制的建立 积极推动社会化预防机制的建立,对形成有利于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机制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为依托,积极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重点领域、行业和部门的预防协作机制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