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闫慧萍 编辑:齐磊 韩旭光 刘帆 美编:唐蕾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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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各地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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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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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地开展
山东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日 送法到基层"活动
广西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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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各地检察机关普法忙
·西藏检察干警参加“12.4”法制宣传日
·成都市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晚会
·各区市今天举办法制宣传日活动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建设法治成都
·云南省举行法制宣传日座谈会
·海南省召开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座谈会
·记所有为法制工作辛勤付出的检察官:让法律光芒更加璀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2012年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普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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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来凤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湖北来凤积极参加   12月3日,湖北省来凤县检察院参与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推进创建“湖北省法治县”。
·安徽凤阳: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安徽凤阳:组织开展   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组织本院业务部门干警,和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在鼓楼广场隆重举行法制咨询宣传活动。
·江苏仪征:深入社区开展"12.4"法制宣传
江苏仪征:深入社区开展   12月4日上午,仪征市检察院组织近20名干警深入社区,为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活动。
·湖北仙桃: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湖北仙桃:开展   12月4日上午,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控申、侦监、预防、反贪、反渎等部门干警参加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湖北房县副检察长参与“12·4”宣传活动
湖北房县副检察长参与“12·4”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湖北省房县检察院在县城南大街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收到良好效果。
·安徽霍山检察干警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日活动
安徽霍山检察干警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安徽省霍山检察院的干警们来到该县文庙广场,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检察动态
·江西修水县检察院向干警家属发廉政倡议书
·甘肃镇原:"12·4"法制宣传日受理举报控申案9件
·安徽凤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服务活动
·哈尔滨尚志市检察院法制宣传让四名村干部投案自首
·安徽宁国市检察院开展"12.4"打击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活动
·湖北来凤县检察院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西安户县检察院深入群众集中区域宣讲法律知识
·安徽广德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
·海南一分院干警到帮扶点进行法制宣传
 >>图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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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检察院法制宣传送法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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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检察一分院干警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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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袁州检察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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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检察院警示教育走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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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检察院干警开展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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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凤翔检察官下乡开展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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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检察院开展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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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渝水检察院法制宣传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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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检察院社区禁毒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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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检察院未成年人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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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检察院未成年人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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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检察院法制宣传进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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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从"一五"到"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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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普法(1986—1990年)
   
重点对象: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主要内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五普法(1991—1995年)
   
重点对象:县团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
    
主要内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等以及其他专业法。

   三五普法(1996—2000年)
   
重点对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开展宪法知识和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着重抓好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

   四五普法(2001—2005年)
   
重点对象: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主要内容:继续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等。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五五普法(2006—2010年)
   
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
    
主要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五普法(2011—2015年)
   
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主要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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