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度报道要把案件放在社会大背景下分析 韦洪乾:要把案件做成深度报道,我选择的时机是事件发生一周后。任何一个案件的发生,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它发生、发展的规律,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引发了相关的案件。而案件的发生,又对它周围的环境、人物产生重大的影响。 |
·明确读者群体 培养良好的作者队伍 郑海啸:现在是分众时代,一定要搞明白到底是谁在看我们写的案件报道。如果不明白稿子写给谁看的,就拿捏不准是要写得高深一点还是通俗一点。要有良好的稿源和作者队伍非常难,多年来好写手流失严重,良好的作者队伍越来越少。 |
·选取的案例要有丰富的案件内涵 王鹏:判断案例是否有丰富的内涵有三个标准:1、故事是否复杂,存在一定写作空间。2、人物命运是否曲折动人,打动人心。3、案情是否存在一定争议,可以折射法律问题和社会深层次问题,存在思考探索的余地。 |
·采编人员在新闻报道失实方面的误区 李国民:一种误解是认为只要我是客观转述的,而且交代了真实来源,哪怕失实也不是我的责任。第二种误解是利用他人的资料就可以避免诽谤和不实。第三种就是侮辱。侮辱是在新闻报道里使用侮辱性的言词,或者用文字对他人进行丑化。 |
·记者应该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李国民:经被害人同意,如果被告人同意公开,一定要有录音,或者记录签字,如果将来涉诉的话才有效。另外一点是,如果某人得了艾滋病,如果你把他的姓名、住址模糊掉,不能被别人辨别,这也可以规避一种风险。 |
·区分事实程序与意见表达的方法 王松苗:在评论、推测和实施之间划分一条界限。不将评论推测作为认定事实来发表。在事实当中如果要发表评论和推测一些言论必须署名,即便是引用观点也应该明确标识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