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面对面与你们沟通,就是为了让你们解开‘心结’。希望你们能够不再纠结于过去,积极向前看,通过合法合理方式,努力争取新的更好的生活。国家和政府也会采取措施解决你们的实际困难。”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高频句。如何具体落实?案件公开听证,就是检察机关的自我加压。 

  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的重要办案方式。10月20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 

  最高检领导不止在一个场合强调过公开听证的重要性。更提出要求,检察长要带头主持公开听证。 

  在一长串主持过公开听证的人员名单中,我们从中不难发现许多熟悉的名字:张军、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在最高检院领导们的“头雁效应”下,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各厅负责人都频频带头主持公开听证。 

  2020年1月到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13970件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12858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92.04%。 

  行政争议如何实质性化解,各地纷纷出"高招"—— 

  ●北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争议难题 

  把查明事实作为精准监督的前提,强化倾听疏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效果。 

  ●浙江: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 

  构建多元争议化解格局,把抗诉的“势能”转化成调处争议的“动能”,从法、理、情多角度疏导矛盾。 

  ●福建:研究制定“路线图” 多项机制巧配合 

  建立“路线图”、息诉和解、行政案件听证以及检法协作配合等机制,推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川:压实主体责任 发挥“头雁效应” 

  从“我监督了”向“我化解了”转变,从被动监督向能动监督转变,从碎片式监督向一体化监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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