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检察机关围绕大局抓的工作与总书记的要求完全吻合,要持续进一步抓紧抓好。” |
防疫办案两手抓,热情智慧齐迸发。战“疫”期间,作为检察机关战“疫”的指挥中心,最高检集纳众智连出“办案阵图”,指导各地检察办案。
各级检察机关在严格司法的基础上,着力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充分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信息系统、“三远一网”系统、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云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助力办案,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有效解决疫情防控形势下告知难、提讯难、签字难、庭审难等问题,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
依托多种信息智能化系统,全程覆盖卷宗交接、案卷审查、提审讯问、律师阅卷、律师在场见证、量刑建议提出等环节,促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实现办案全流程“非接触”“云办理”。借助信息化手段远程助跑办案,开展远程接访、案件咨询、线上办案、文书送达,高效完成司法救助申请、审核、作出救助决定等工作,实现了信访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全流程的信息化。
3月17日,为应对形势变化,最高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对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提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同时围绕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出了“一揽子”针对性举措。
针对中央提出的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和货物流动,必要的健康证明要做到全国互认,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检察办案要及时跟上,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办事,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保障各类经贸活动正常开展。
此外,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检察保障。继2月6日“两高两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之后,自2月11日起,最高检先后发布十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的发布和法律要旨的阐明,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立场,对于社会公众起到了安抚作用,对于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警示和威慑作用。
2020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798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6593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82.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4.7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245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8970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89.5%,较总体刑事犯罪高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