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各地民行检察重点打击虚假诉讼
全国检察机关2015年1月至11月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7014件。各地检察机关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突破口,重点打击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司法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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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检察院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入手发现适宜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2016年,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在试点期限届满前,提出需要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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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
把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大对不服生效行政裁判的监督,坚持把监督违法生效裁判与纠正违法行为、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强化对人民法院执行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调解和行政决定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监督纠正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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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办法》严格履行诉前程序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对诉前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强调。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做好调查核实,找准解决问题切入点,对已发出的检察建议的回复及整改情况的跟进监督,确保诉前程序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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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
要明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点,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制度规定;加强典型教育,进行六大纪律的反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站在检察工作全局的高度,配备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增长及职能拓展相适应的办案人员;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强化岗位实战练兵,加大调训和挂职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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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诉讼监督规则,深入开展“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改革任务的落实,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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