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药品安全事件屡屡出现,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代表认为这与现行法律不完善有关。
“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问题,现行法律总体上看处罚过轻。”韦飞燕说,《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是以数量来量刑,而大量的假药都是化整为零直接分散在药品销售的终端环节完成的,每个终端环节销售的量均不大,够不上刑事责任,而罚款力度也太轻,“‘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几乎没有威慑力”,药品销售的流通渠道及终端是控制假药泛滥的重要环节,应从立法上严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