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吴梅芳代表:从一名乡村教师的叹息说起
时间: 2026-06-01 14:16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作为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能够亲历并参与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发展,我深感荣幸,也倍感责任重大。多年来,我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一步步走近未检、理解未检、融入未检,见证了未检事业从“个案办理”走向“系统治理”的深刻变迁,也见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

一切的缘起,是一次基层走访中,一名乡村教师的轻声叹息。

那是多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到一个乡村学校调研,一名老师语气里满是焦虑与无助:“我们班上有个孩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少陪伴和管教。最近我发现他总和几个社会青年混在一起,我特别担心他走歪路,但除了着急,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老师的话,像一根细针,轻轻扎在我心上。作为长期研究基层治理、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人大代表,我深知,监护缺失、亲情缺位、引导不足,是很多困境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隐形陷阱”。他们既容易沾染不良习气、误入歧途,也更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从那时起,我开始系统思考、持续调研,把基层发现的一个个“小问题”,转化为推动治理的一个个“金点子”。九年来,我先后提出6项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涵盖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少年法庭改革、未成年人智能手机管控等多个方面。这些建议,从不同侧面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也为后来提出系统性治理建议,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025年全国两会,是我履职路上的重要一站。我提交了《关于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建议》,该建议被确定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由最高检主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协办。建议的核心,是推动构建“前端预防敏锐、中端干预精准、后端矫治有效”的立体化治理体系,我在建议中明确提出:要让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制度化,不能停留在纸面;要抓实“控辍保学”,强化校园安全建设;要落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要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建设,加强专门教育与矫治教育监督。

没有“文来文往”的繁杂,只有“同题共答”的真诚。收到建议后的三个月内,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多次与我沟通,主动通报进展、坦诚交流难点、认真听取意见。他们不仅详细汇报阶段性工作举措,更把我请到检察机关,面对面座谈研讨。

办理答复也不局限于总结过往工作,更着重规划未来治理路径,真正把代表民意、群众期盼融入未检工作规划之中。这份用心打磨的建议答复文稿,以综合得分第一名被最高检评为2025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优秀答复文稿。今年2月,我的这一建议办理案例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评为“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这些肯定的背后,是检察机关尊重民意、为民履职的责任担当。

作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年履职路,六条护童建言,我深切体会到,未成年人保护永远在路上。未来,我将继续坚守代表使命,扎根基层、倾听民声,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难点痛点,持续建言献策、跟踪监督,与全体未检人并肩同行,用法治守护青春,用温情护航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平安、健康、快乐地长大。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吴贻伙)

[责任编辑:刘钊颖]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