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颇丰,而且远超预期!”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合伙人于宁杰在专题调研后,对江苏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表示肯定。
于宁杰指出,江苏历来以强烈的创新精神著称,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对江苏代表团提出相关要求后,大家更加认识到新质生产力对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江苏新质生产力发展较快,这既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非常强烈的司法需求,也给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基础。这种情况下,江苏检察机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从“被动防护”转向“主动保护”。“我记得在无锡,一个企业家说的两句话让我深有感触,他讲到‘技术是矛,法治是盾’,这个观点生动展现了整个江苏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从总体上看,江苏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做到了‘一案四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于宁杰说。
令于宁杰印象深刻的是,江苏检察机关给知识产权检察部门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和场所,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都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例如无锡市检察院联合7个基层检察院打造“1+7”办案团队和工作品牌,这种局面在全国范围内都很少见。他建议,应当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总结推广江苏知识产权检察团队专业化建设经验,提升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质效。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