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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莫高窟,何以永续留存?
时间: 2026-07-31 14:01   作者:本报首席记者 谢文英 全媒体记者 南茂林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莫高窟俗称“千佛洞”,位于甘肃省敦煌市东南鸣沙山东麓、宕泉河西岸,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连续修建时间最长、内容最丰富的佛教石窟群,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当前,敦煌进入旅游旺季,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涌向宕泉河畔的崖壁,争相目睹莫高窟的千年神韵。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莫高窟时强调:“要十分珍惜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份珍贵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加强石窟建筑、彩绘、壁画的保护,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将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代代相传。”

  如何回应这份期盼?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给出的答案是:历经三年调研,今年9月拟审议修订《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用刚性法条筑牢法治屏障。

  全球气候波动,给莫高窟保护出难题

  莫高窟的治沙史,是几代敦煌人与风沙赛跑的历史。

  全国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保护研究部副部长汪万福带记者登上窟顶断崖。只见方圆1.2公里的戈壁滩铺满砾石,周围鸣沙山上覆盖着近200万平方米的草方格,像给流沙穿上了衣服。“这是1990年铺的尼龙网,材料不错,设计寿命15年,我们用了30多年。”顺着汪万福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崖缘那排“A字形尼龙网栅栏”。汪万福说,眼前看到的变化,是80多年来,一代代“莫高人”接续治沙的成果。

  依托“三北”工程,敦煌近十年治理沙化土地35.95万亩;窟区年积沙量较上世纪80年代减少85%以上,从约3000立方米降至不足100立方米,“洞口被埋”已成历史。但威胁丝毫没有消除。全球气候波动带来的极端沙尘和偶发强降雨;高密度参观带来的温湿波动、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及鞋底尘携入,都影响着洞窟内的微生态。

  “酥碱相当于壁画得了癌症。”汪万福说,“环境一旦失控,盐分反复溶解结晶,地仗层酥软粉化,极易复发。这不是修修补补能救的,必须从‘出了问题再抢救’转向‘用监测预警’。”

  三年深度调研,人大常委会破题

  “约20%的洞窟面临酥碱类病害风险,这是调研中最揪心的问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综合处一级调研员石立群说,《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是甘肃省首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当年就把“保护优先、科学定容、分区轮休、限制人数”写进了法条,为莫高窟撑了20多年的法治保护伞。“但随着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石窟寺保护技术、管理体制、文旅融合、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条例部分条款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保护利用工作的需要。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23年起开展三年深度调研。”石立群说。

  问题倒逼修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综合处处长于渤坦言:“此前《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侧重宏观禁限,很难涵盖今天的科技保护实践。这次修法,有望把‘预防性保护’与‘数字化管控’写进法条。”

  今年5月,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开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新增“预防性保护”专条,要求管理机构“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巡查与专项检查,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将“开放管理”法定化,规定“根据文物保护需要动态调整开放洞窟,科学设定游览线路”——让数据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开放依据。

  精准保护,检察实践为修法提供参考

  记者注意到,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定发生变化——“其范围由省政府确定并公布”的模糊表述,被具体边界范围所取代,明确莫高窟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千佛洞戈壁及其东西两侧山体,并具体描述了四至边界。

  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三危山下的一场“拉锯战”。曾经有5家石料厂长期在建设控制地带,炸山采石、乱挖乱堆,震动与粉尘影响着莫高窟。尽管有关部门多次作出处理,但违法问题无法彻底解决。

  敦煌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军解释说:“不是企业不守法,而是企业办证、开采是在保护条例颁布生效之前,保护红线是后来划定的。而且文体、自然资源、应急、生态4家单位都无权直接关停。”

  于渤说,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破局,不是再罚一次,而是把4家单位拉到一起,以公开宣告检察建议逼出一份带时间表、带安置举措的《关闭退出实施方案》。虽然个案办结了,但“合法审批与保护红线”的制度裂缝还在。这也正是《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要啃的硬骨头:把空间管制的前置联审、跨部门责任的法定链条、建设控制地带内既有产业的分类退出路径,从“协调默契”升级为“法条硬约束”。

  数字空间的“保卫战”同样关键。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新增条款,明确“数据信息、文物数字资源、数字化产品、文化创意产品”依法享有知识产权。2025年4月,敦煌市检察院与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签订《敦煌莫高窟·麦积山石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检察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年11月,针对多家电商平台售卖《“画”中有话:敦煌石窟百讲》盗版书刊的侵权行为,敦煌市检察院迅速组建专班,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督促平台下架侵权商品;推动相关部门排查经营主体14家,对4家下达整改通知,实现“发现一处、整改一片”的效果。

  于渤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正是这些具体的司法案例,为《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提供了最坚实的事实基础和最迫切的修法动因。”

[责任编辑:刘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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