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三次审议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一步强化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三次审议稿明确“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并完善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严格全周期质量管理,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强调应当依法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后续管护。对侵占、损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或者危害农田设施安全等违法行为,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等内容。
据悉,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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