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
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难以全面适应新形势下的实际需求,亟待进行修改完善,以筑牢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实防线。
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网络购物、线上理财、社交互动等数字化行为日益普及。然而,老年群体对新技术的接受和应用能力相对较弱,在享受数字化便利的同时,也成了网络诈骗、金融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受害群体。
从法律制度层面分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制定时,社会环境和法律需求与当下存在较大差异。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条款已显得滞后和不足,无法有效应对新出现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问题。例如,在网络安全方面,法律对于老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诈骗防范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在实践中难以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
从社会伦理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老年人为社会发展奉献了毕生的精力,他们在年老时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享有安全、幸福的晚年生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对老年人过去贡献的认可和回报,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因此,为有效应对数字时代老年群体面临的新型权益挑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亟须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设反诈条款、金融监管条款和网络安全条款等。明确金融机构适老化服务标准,规范金融机构在向老年人提供金融服务时的行为准则,确保老年人的金融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民政、金融、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系统性的法律保障,为老年群体撑起一把坚实的法律保护伞,让他们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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