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草案将二审
拟增加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针对性规定
10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金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拟增加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针对性规定。
黄海华介绍,今年6月,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金融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对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的统一规范。三是增加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针对性规定。四是加强跨境金融活动监管。
黄海华介绍,今年6月26日至7月25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收到212人次提出的1127条意见,收到群众来信14封。主要建议包括充实完善有关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的风险处置;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黄海华表示,有的已在金融法草案中得到吸收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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