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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联合督导调研走进汉滨检察院
时间: 2021-11-12 16:03   作者:丁强 向雅茹  
新闻来源: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避免逮捕强制措施滥用、误用,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有力扭转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社会危险性标准虚置问题,进一步推动诉讼制度和犯罪治理的现代化。11月11日,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组成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督导调研第三工作组走进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座谈交流,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研究落实该项政策的措施办法和创新探索工作思路。


  第三工作组由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宋俊毅、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孙晓冰等组成,座谈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友主持。座谈会上,李孝友副检察长代表安康市院作了汇报;汉滨区院副检察长丁强、安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建康及其他公安分局负责人分别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等向督导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各参会人员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解,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难点以及个案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孙晓冰指出,在司法实践中要处理好面临的“三个挑战”,一是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要全面,转变“构罪即报捕”的传统观念;二是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要妥当,坚决摒弃“以捕代侦”、“以捕促调”、“一捕了之”的做法,要更好地推动该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公安检察两机关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



  宋俊毅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二要自觉履职深化共识,结合本地案件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评查标准,提升办案质效;三要从大局出发,转变执法理念,办案人要注重系统理论学习,处理好个案办理与整体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之间的关系,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汉滨区院代检察长屈绳忠表示:我们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细化业绩考核标准,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汉滨检察工作中落到实处。



  李孝友副检察长最后在总结中表示,感谢联合督导调研组对安康市公安、检察机关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贯彻上级院的工作要求,与公安机关要形成合力、达成共识,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和社会和谐贡献安康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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