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主动担当作为 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时间: 2021-12-21 15:39   作者:袁丽  
新闻来源: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



  






  






  为切实服务非公经济和产业项目建设,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近日依法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鲁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适时对其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鲁某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羁押。办案过程中,本院发现鲁某某系一家工程建设公司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其公司承建政府多项水利工程。检察官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鲁某某公司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自成立以来一直守规诚信经营,不断向社会提供多个就业岗位,公司现有百余名农民工。如果对鲁某某继续羁押,一方面会导致公司运转困难,不利于企业正常发展;另一方面鲁某某被羁押直接导致公司多项工程款无法结算,一旦公司停产,大量农民工便会面临失业,工资也无法发放。鉴于鲁某某实施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其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非常好,为确保其公司顺利发展,也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本院依法决定对鲁某某取保候审。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始终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非公经济,保障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六稳”、“六保”,今年本院结合犯罪情节及企业运营实际,共对4名民营企业法人变更强制措施,对1名企业技术骨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避免因执法办案给非公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