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汉滨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长效机制走深走实,近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携手汉滨区河长制办公室对辖区汉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开展了巡河行动。
巡河组根据事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先后深入汉江(汉滨段)流经的瀛湖、关庙、早阳等镇办,利用无人机对汉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进行全面巡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情形以及违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根据属地保护原则,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式向所属镇办集中反馈,督促依法进行整改。针对巡查发现的吉河河道多处施工废弃便桥、拦水设施等构筑物阻塞河道、妨碍行洪问题,恒河流域一处垃圾填埋场污染河流问题,许家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域内开设钓场垂钓问题,汉滨区检察院分别向所属镇办制发了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河畅水清及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据悉,此次巡河行动涉及辖区26个镇办,21条河流,做到了汉江(汉滨段)流域巡查全覆盖,通过系统拉网式巡查,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整体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监督有招、护航有力。汉滨区检察院自今年6月与区河长制办公室、汉滨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实施“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依托“五长+一员”工作协作机制,共办理涉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清理非法占用河道5.2公里,清运违法堆放在河道内的固体废物200余吨,拆除河道违章构筑物10余处。
下一步,汉滨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共护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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