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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语境下检察履职的理论与实践”在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奖
时间: 2023-08-28 10:21   作者:张新雨  
新闻来源:正义网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阎兆君、袁莹撰写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思考》一文在全省检察机关“诉源治理语境下检察履职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这篇文章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现阶段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针对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从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抓好基层法治建设、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着重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培养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思维。首先,要培养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把法治作为工作和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其次建立健全基层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把依法执政和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加强群众监督;最后,要坚持严格的行政问责追责制度,基层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职、各司其责,一旦发生责任事故,依照法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要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依法治理,使法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强化程序规则。基层执法人员要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符合法定程序,杜绝权力滥用,通过文明执法赢得群众的认可,树立基层执法工作的权威。基层司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司法程序,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只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得以维护,法律实施的价值才能得以体现。三是要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最根本的是要培育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基层法治文化。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一村一政法干警”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维,培养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尤其是农村地区,在村民自治制度下更需要村民具有法治意识。比如,可以在“两委”换届前,深入到村组设点进行法治宣传,让他们谨慎行使手中的选举权。四是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公开基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配套相应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其次,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最后,规范新媒体监督。政府应当出台更多细则规范新媒体的监督,引导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强化责任意识,传播社会正能量,通过正确引导舆论监督和网络探讨,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建设参与热情。


  此次主题征文获奖极大激发了干警的调研热情。下一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区委“三亮三评三运用”绩效考核和检察机关“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素能提升活动,积极引导干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观察能力、写作能力、思维能力和协调能力,努力为汉滨检察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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