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刑快处,简案快办。近日,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告人代某某曾三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后又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两年后,一日下班途中见财起意,从一电动车坐垫下盗走现金7000余元及衣服等物品。代某某离开现场清点赃物时发现钱款较多,顿生悔意,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将财物放回去,谁料被害人已在现场,走到派出所去投案但看见亮起的警灯又心生害怕,遂再次返回现场,不料警察已在现场取证,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拿着所盗财物躲回家中。之后代某某内心一直忐忑不安,听说警察在找自己,想着身份已经暴露,便带着所有赃款、赃物到派出所投案。经审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本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十日内提起公诉,法院经庭审采纳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速裁程序的适用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不仅从快打击犯罪,同时也让被告人尽快接受教育改造,能够早日回归社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动偷盗心思,一旦着手,悔之晚矣。今后,汉滨区检察院也将继续加大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及时对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轻刑案件开展甄别筛查、繁简分流工作,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比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犯罪尽早得到惩处,公平正义能够更好更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