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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推送广告链接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诉
时间: 2021-11-05 16:51   作者:汪波  
新闻来源: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时下,微信公众号凭借信息量大、更新迅速、成本低廉的优势,正成为很多商人的利器。然而,与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发布的广告都有一定的审核机制不同,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送广告几乎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存在虚假夸大、欺诈消费者、甚至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

  2021年5月下旬,被告人章某某、邓某某明知微信名为“聚宝盆”的上线做二维码推送虚假广告,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二人商议开始招揽顾客用手机扫二维码,以可获得小礼品的方式推送“聚宝盆”的虚假广告链接,并让顾客将“聚宝盆”推送的虚假广告转发至顾客的微信群,顾客每转发虚假广告到一个微信群他们能获利8至11元钱,截至被查获时,被告人章某某、邓某某两人共获利41985元钱。


  2021年6月20日,被害人李某某在微信群名“某某社区交流群”里看见群友方某某发送“厂家直招,能在家中做手工挣钱”的广告,通过扫描广告页面上的二维码进到一个企业群里后,被要求点击下载一款名叫“酷聊”的聊天软件链接,在微信群里导师的带领下进行押大押小投注,导致被诈骗143000元。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章某某、邓某某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明知微信名为“聚宝盆”的上线做二维码推送虚假广告,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以发送小礼品的方式招揽不特定人群将广告链接发送到微信群组,致使他人被骗,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被告人章某某、邓某某已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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