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不劳而获,四名男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网络犯罪活动使用,并利用银行卡走账过程中还实施盗窃。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份以王某某等四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如何出最小的力,赚更多的钱,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经一番合谋,发现出售银行卡不用出力,即可轻松赚大钱。于是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用几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手机卡、U盾、网银账户等“四件套”出售给上线犯罪分子,获利数千元。经出售银行卡的流水达35万元,实施“帮信犯罪”。令人贻笑大方的是,四名被告人在之后几天,嫌弃赚钱太少,在“帮信犯罪”中又将其中一张经过资金流水的银行卡挂失,再通过补办方式成功盗取卡内10万元钱,而后均分,实施了盗窃犯罪。正在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坐享其成的几人,却很快落入法网。
检察官说法: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犯罪模式也愈发多样化。近年来,各种新型网络犯罪频发,作案手段花样百出,广大市民群众,为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务必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同时号召大家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浏览定期推送的防诈文章、最新诈骗案例,在遇到诈骗行为时该app也会提前预警,以此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