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危险驾驶案时,嫌疑人张某却是一脸的理直气壮,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村道上醉酒驾驶,何罪之有? 2021年3月1日晚,张某和其弟在同村村民家聚餐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带着醉酒酣睡的弟弟在村道上发生侧翻事故。事后张某强行拦住一辆小车求助,小车司机发现其一身酒气立即报警,交警赶到现场,遂依法提取血样经检测张某酒精含量为15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本来张某一脸无所谓,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酒驾害人害己,既是对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张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并认罪认罚。
近年来,城市治理酒驾的成效有目共睹,人们“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底线意识越来越强。然而,在一些农村乡间小道,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有人认为酒后从小路回家,未造成损失,没有什么大不了。驾驶人交通安全和法律法规意识淡漠,对酒驾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深,是农村酒驾多发的主因。治理农村酒驾,根源措施是增强农村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农民认清酒驾的危害,主动抵制酒驾、远离酒驾。应通过村委会、宣传栏、电视、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与酒驾有关的法律法规,发布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和数据,让农民心存驾驶底线意识,绷紧交通安全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