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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快打击犯罪 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时间: 2021-11-16 16:32   作者:袁丽  
新闻来源: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只因欠缺生活来源,汉滨一男子对辖区几家足浴店进行骚扰恐吓,以充当“大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勒索店老板钱财。近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年纪轻轻的李某某长期游手好闲,日日为钱发愁,2017至2018年期间,以持钢管到店恐吓、阻拦顾客入店消费、打砸足浴店物品等阻挠店铺正常营业的方式,对辖区几家足浴店老板熊某某、李某某、刘某某、路某某等人进行威胁,成功敲诈几名被害人共计5000余元人民币。几名店老板为躲避李某某,多次更换店铺地点,但此种一味逃避、忍耐的方法并未奏效,最终鼓起勇气选择报警。正当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能够逍遥法外而沾沾自喜时,警方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为民营经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企经营者,当合法权益遭遇非法侵害时,软弱忍让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务必在保护好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警方报案,促使司法机关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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