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安康一女子以“刷单兼职”之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骗取入职保证金被判刑
时间: 2022-11-10 09:16   作者:吴秉东 李安喜  
新闻来源:正义网


  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刷单兼职”的招聘广告能相信吗?答案是坚决不要信,因为这极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安康就有一女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刷单兼职广告,致使数十人被骗。近日,由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熊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2019年3月份,熊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刷单兼职”的广告后缴纳保证金成为“凤凰商盟团队”的皇族会员。该团队是一个提供刷单兼职的平台,成为会员需要缴纳入职保证金。该团队以网络刷单,每单获取一定佣金,完成任务即可返还入职保证金为名,骗取被害人缴纳入职保证金,由于刷单极其复杂,每单获取佣金少,被害人无法完成任务,因此也无法拿回已缴纳的保证金。当被害人发现无法完成任务,要求退保证金时,遂劝说被害人一起实施诈骗,让被害人发布刷单广告拉人入伙,骗取保证金,并按照比例分成诈骗所得资金。熊某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诈骗的情况下依然发展下线收取保证金。从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熊某以发展下线会员获取佣金的方式骗取白某、王某等众多下线保证金,诈骗获利金额共计四万余元。案发后,熊某已向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承办检察官提醒:所谓的刷单兼职都是诈骗犯罪分子针对涉世未深、缺乏辨别能力的人设下的陷阱,通过网络途径发布以“零投入、高回报、日清日结”为噱头的刷单兼职信息,通过头几次刷单后立即返还本金、佣金骗取事主信任后,诱导其加大本金投入,随后以任务未完成等理由拒不返款。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任何刷单类的兼职信息,无论诈骗犯罪分子的套路如何变换都不要轻易转账。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