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向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态势。对于贩毒、制毒、运毒的犯罪分子给予惩治,对于吸毒人员采取强制戒毒的措施,而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人员,也会判处刑罚。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目前已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经审查查明:孙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称来其家中“坐一下”,出于朋友关系,邓某某便同意。孙某某一行四人前往邓某某家中,在其家中拿出冰毒吸食起来,邓某某见状不但没有阻止,还被邀请一同吸食,碍于情面,未有吸毒史的邓某某没有拒绝,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在看守所里,邓某某流下悔恨的泪水,恨自己交友不慎,也恨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一个碍于情面,就触犯了刑法的规定。
承办检察官提醒:容留他人吸毒,这里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所以,不要因为所谓的朋友关系碍于情面,便容留他人吸毒,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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