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友发消息向你求助借钱,而且准确地报出了你的姓名、电话、住址等基本信息,你会直接向其打款吗?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彭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该案受害人徐某某的微博 “好友”给自己发消息称其有困难,无法支付回国机票钱,并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希望能代付机票款,同时还准确报出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此徐某某深信不疑,后被骗取了所谓的机票款17900元。该案经审查,徐某某打款的银行账户系本案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所有,彭某某为赚快钱,将自己名下的五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五张银行卡支付结算共计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4500元。最终,本院以彭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疫情当前,犯罪分子充分利用大多数人归家心切的心理,冒充亲朋好友实施诈骗,广大群众要警惕各类新型诈骗,同时提升法律意识,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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