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琐事心中郁闷,安康一男子王某某想自我了断,竟用白酒倒在自家沙发上用打火机点燃,而后火势蔓延烧毁了王某某的房屋,虽被消防大队及时扑灭,但王某某依然触犯法律。日前,王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2023年3月份,王某某酒后同其子王某甲在家中发生争执,王某甲离开家后,王某某产生自杀念头,遂于凌晨时分将白酒倒在自家客厅沙发上用打火机点燃,火势变大后,王某某念及妻子无处居住想灭火,自行采取浇水灭火措施但控制不住火势。最终火势被及时赶来的消防队员扑灭,但王某某家中财产全部焚毁、所在楼层部分公用设施焚毁、楼上住户部分墙体熏黄,共计财产损失30余万元。
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某因家庭矛盾纠纷,在家中放火自焚,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放火罪,遂依法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并提出了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拓展:《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承办检察官提醒:放火是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给公私财物造成巨大损失,更有甚者会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放火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要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本案中王某某因家庭矛盾想要焚烧房屋自焚的行为,未考虑火灾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这是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表现。在实际生活中,家庭矛盾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如何处理,理性沟通才是化解家庭矛盾的有效途径,切勿因一时冲动做出悔恨终生的事情。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