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索要工程款不成去盗窃 包工头维权不当触刑法
时间: 2023-11-15 15:38   作者:陈命婷  
新闻来源:正义网


  一男子因被拖欠工程款,多次索要未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欲支付工人工资,触犯刑法不自知,案发后,后悔不已,主动退赃退赔。近日,汉滨区检察院以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朱某某在安康一工地承包了部分工程,眼看工程已接近完工,约定按照施工进度兑付的工程款却迟迟未到账,几次三番索要不成,工人工资也发不上,生活费也没有着落,心急如焚,看着项目部工地车库内堆放的钢管无人看管,便萌生了盗窃想法,遂提前准备切割机,两次驾驶面包车将钢管切割后拉到废旧回收站进行变卖,共获利4157元,后经鉴定被盗钢材价值人民币6892元。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考虑到朱某某虽构成盗窃罪,但系被拖欠工程款引发,事出有因,涉案金额不大,案发后,朱某某将违法所得如数上缴,积极赔偿了项目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被盗钢管公安机关也已追回发还给项目部,朱某某此前也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自愿认罪认罚,本院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对其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等合理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切记不可采取极端手段,否则一旦触犯刑律,可能面临刑罚制裁。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